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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素华: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体系化构建

数字法治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12-19 10:0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讨论了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强调了其作为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和根本,对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性。文章从功能定位、客体、效力、登记内容审查以及登记机构的设立与准入等角度详细分析了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构建,并讨论了其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协同与整合。同时,文章还分析了当前数据产权登记研究和实践的现状,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向。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数据产权登记的功能定位

数据产权登记的功能定位反映了数据的本质属性与制度内核,稳定市场主体预期,降低数据交易中的信任成本,构建合规信赖基础,为司法实践中的权利认定提供依据。

关键观点2: 数据产权登记的客体

数据产权登记的客体涉及数据资源、数据产品等,学界和实践对登记对象存在显著分歧,包括以数据本身、数据产权或数据相关的权利、数据资产或数据所承载的信息作为登记对象。

关键观点3: 数据产权登记的法律效力

数据产权登记的法律效力存在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的争论,根据数据确权肯定说和否定说,登记应具有最低限度的证明效力或登记对抗效力。

关键观点4: 数据产权登记内容的审查

登记内容审查应区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能确保登记内容真实,有利于营造可信数据流通环境,但成本较高,形式审查成本低,但可能忽视登记质量。

关键观点5: 数据产权登记机构的设立与准入

数据产权登记机构的设立应考虑中央与地方二元登记机构分布,行政审批制较为适宜,同时与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协同,形成统一的数据登记基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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