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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已超退休年龄,下班时猝死,算工伤吗?北京高院一锤定音!| 劳动法库

劳动法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7-19 21:0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关于劳动者在退休后被公司雇佣,在工作时间内因病猝死的案件。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而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文章详细描述了案件经过、争议焦点、一审判决、二审判决以及高院的裁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黎叔,一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被北京某保洁公司雇佣。在工作时间内,他突然倒地不起,后被确认为猝死。公司和人社局在是否认定为工伤上存在争议。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1. 黎叔的死亡是否满足“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要求;2. 黎叔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享受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否符合视同工伤的认定条件。

关键观点3: 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人社局所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黎叔系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符合工伤认定中关于“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法院认为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并非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因此公司关于黎叔不能视同工伤的意见不予采纳。

关键观点4: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认为黎叔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视同工伤。

关键观点5: 高院裁定

北京高院认为人社局认定黎叔属工伤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亦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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