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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案例首次明确: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应当以“违背公序良俗”认定无效,全部返还

最高裁判解读  · 公众号  ·  · 2026-01-19 13:1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关于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行为是否有效的两个入库参考案例。第一个案例强调从'无权处分'角度阐释该赠与行为无效,而第二个案例则明确指出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当认定无效。同时,文章还介绍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裁判要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入库参考案例一:从'无权处分'角度阐释赠与行为无效。

该案例并未明确说明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是试图从无权处分的角度进行解释。

关键观点2: 入库参考案例二:明确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该案例明确指出了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并依法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

关键观点3: 相关法律依据的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7条。

该条款规定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编者认为该规定应可直接作为类案审理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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