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随着AI技术的突破性进展与规模化商业应用,AI创作在为各行业注入创新动能的同时,也对传统版权保护体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的专题论坛上,与会专家讨论了AI训练数据合规使用、网络服务提供者平台责任认定等前沿议题,提出数字时代著作权治理亟须构建技术规制与权利保障的动态平衡机制,形成契合数字经济特性的版权保护新范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AI创作对传统版权保护体系带来的挑战
随着AI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侵权行为呈现出技术依赖性强、形态变异快等新特征,传统著作权保护体系在应对新型侵权形态时显现制度性滞后。
关键观点2: AI训练数据的法律定性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陶乾提出AI训练行为的法律定性新观点,强调机器学习与人类学习的本质差异,认为AI训练的本质是学习数据中符号的分布规律,而非理解作品的表达性内容。
关键观点3: 平台责任与合理使用制度
与会专家讨论了平台责任界定的问题,强调应根据技术发展水平动态界定责任边界,并区分AI训练数据与作品的法律属性,提出演绎作品与合理使用的二元认定标准。
关键观点4: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
会议讨论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现状与裁判规则。北京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法官张倩结合审判实践,系统分析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赔偿基数和倍数的确定问题。
关键观点5: 数字时代著作权保护的发展方向
与会专家提出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实证研究支持司法裁判等建议。论坛通过法官、学者、企业法务与律师的多维对话,强调唯有立足法律原意、尊重技术逻辑、警惕权利滥用,才能构建可持续的数字著作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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