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矿业权出让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矿业权的协议出让范围、方案评审职责、空白区块出让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办法明确了不同类型区域的矿业权协议出让的具体要求,包括已设采矿权周边、夹缝区域资源以及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等。同时,办法还提出了对涉及协议出让或整合矿山的地质报告及'三合一'方案评审的具体流程,以及市县核查和处室协查的方式。此外,该办法也对勘查投入审核、出让底价及熔断价格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矿业权协议出让范围的明确规定
办法详细规定了不同类型区域的矿业权协议出让的具体要求,包括与已设采矿权毗邻的区域、面积限制以及距离限制等。
关键观点2: 地质报告及'三合一'方案评审的流程
办法提出了涉及协议出让或整合矿山的地质报告及'三合一'方案评审的具体流程,包括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核查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的审查以及地质报告和方案的评审工作。
关键观点3: 市县核查和处室协查的方式
办法规定了通过“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平台等报送的空白区出让区块的市县核查和处室协查方式,以及对已知成矿带范围内空白区和其他空白区的核查方式。
关键观点4: 对勘查投入审核、出让底价及熔断价格的规定
办法还对勘查投入审核、出让底价及熔断价格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以确保矿业权出让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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