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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iPolicyLaw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政策  · 2025-08-04 22:5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相关细则,包括实施机构、运营机构、开发主体的职责,数据基础设施、数据供给、运营管理、开发管理、安全合规、监督与评价等方面的详细规定。目的是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优化营商环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定义和目的

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是指将本市公共数据资源,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进行治理、开发,并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活动。目的是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

关键观点2: 适用范围和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按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统一授权、公益优先、合理收益、安全可控”的原则进行。

关键观点3: 重要规定和角色

详细规定了市政府、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以及实施机构、运营机构、开发主体的定义和职责。其中,实施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授权运营活动,运营机构负责对授权范围内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开发运营,开发主体则负责根据场景开发公共数据资源,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

关键观点4: 数据基础设施

本市借助区块链、隐私计算、可信数据空间等数字技术,打造全市统一的数据基础设施,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提供技术支持。

关键观点5: 安全合规责任

强调各相关方要结合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相关职责,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

关键观点6: 监督与评价

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包括运营情况公开、评估评价、生态培育、包容创新和跨区域合作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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