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山东省五部门修订并印发新的《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该办法明确了收费项目、价格管理方式、收费标准制定原则、收费审批程序和学校收费行为规范等方面内容。涉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公办及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的收费标准、课后服务代收费定调价程序等具体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的《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小学收费的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等,代收费包括作业本费、研学实践活动费等。明确了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学校向学生提供的服务收费管理方式。
关键观点2: 该办法规定了不同性质学校的收费定价方式,包括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公办中小学的住宿费、课后服务费等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的学费等实行政府指导价,而营利性民办高中可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关键观点3: 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方面,该办法要求学校做好收费公示,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收费标准。
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组织研学实践、社会实践活动要提前将收费标准、活动方案按管理权限报当地教育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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