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以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新能源项目需进入电力市场并参与交易形成上网电价。存量和增量项目的机制电量、机制电价、执行期间等方面均有详细规定。此外,还提到了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的相关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能源项目需进入电力市场
征求意见稿表示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关键观点2: 存量和增量项目的机制电量和机制电价规定
存量项目的机制电量规模与现行相关电量规模政策衔接,增量项目的机制电量规模考虑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水平按不高于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格确定,增量项目通过竞价确定。
关键观点3: 建立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制度
增量项目竞价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牵头组织,采用边际出清方式确定出清价格。
关键观点4: 明确机制电价的结算方式和衔接政策
电网企业每月按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存量和增量项目在机制电价执行期间有不同的政策规定。
关键观点5: 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
适用范围适时拓展至各类发电主体,并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推动由补偿传统机组固定成本缺额向市场保障系统长期容量充裕度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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