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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关注】最高法: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均无效!

大美依安  · 公众号  · 政策  · 2025-08-02 15:3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近年来社会保险、竞业限制、福利待遇等类型案件的增加趋势,并重点报道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该解释旨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文章强调了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并详细阐述了相关案例及法官的提示和观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解释,旨在维护劳动者权益。

新解释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争议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

关键观点2: 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则是: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关键观点3: 法官提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注意相关风险。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要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手续,按时缴纳五险。对于劳动者,要注意查询自己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如发现用人单位未缴、断缴或未足额缴纳,可以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稽核、补缴。情节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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