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批复》。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全市将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5910元。文章详细说明了缴存基数如何计算与调整,包括缴存标准、计算方法、上限标准、下限标准以及调整方式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5910元,执行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关键观点2: 缴存基数计算与调整
缴存基数统一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或调入的职工的缴存基数有所区别。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关键观点3: 上限标准与下限标准
上限标准不超过漳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标准不低于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关键观点4: 调整时间与方式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办理。调整方式包括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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