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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如何从抽逃出资股东入手?

盈科上海律所  · 公众号  ·  · 2025-12-19 16:1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聚焦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追究,探讨债权人如何有效破解执行难题。文章介绍了抽逃出资的认定、证明股东抽逃出资的关键证据与取证策略,以及债权人的维权策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抽逃出资的认定

股东将已交纳并经验资的公司注册资金,以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手段从公司中转移出来,用于非公司业务用途的行为。常见的认定情形包括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等。

关键观点2: 证明股东抽逃出资的关键证据与取证策略

债权人可以从工商登记资料、银行流水记录、财务账目资料、关联交易证据等方面收集证据。法院通常不会严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是适当降低债权人的举证责任。

关键观点3: 债权人的维权策略

债权人可以选择追加抽逃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或者以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之诉另行起诉。在另行起诉的情况下,除了抽逃出资股东,其他协助抽逃出资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让股权的股东(明知抽逃出资仍受让)以及实际控制人(协助抽逃出资)也可能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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