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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行为中的“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具体表现有哪些?

浙江省网商协会  · 公众号  ·  · 2025-08-19 18:04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阐述了经营者在促销或交易过程中,通过不标示或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使消费者在误会以及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的行为。这是一种违反《价格法》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欺骗性价格手段。文章结合具体案例,从促销活动中的隐藏条件、价格比较中的虚假原价与误导性标注、服务消费中的不透明附加费、电商与线上交易的隐蔽条款、认定要点与监管趋势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经营者利用视觉差误导消费者。

如某奶茶店和饭店在宣传时未明确说明优惠活动的限制条件,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法享受优惠。

关键观点2: 商家通过虚构原价制造降价假象。

如某电子产品和艾灸套组商品的虚假原价标注,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获得了大幅优惠。

关键观点3: 商家利用消费者对计价单位的惯性认知进行价格欺诈。

如新疆某干果店利用消费者对计价单位的误解,收取天价费用。

关键观点4: 商家在电商和线上交易中使用隐蔽条款诱导消费者。

如优惠券使用限制未显著提示、门市价虚构等,导致消费者无法兑现优惠或受到误导。

关键观点5: 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掩盖真实交易成本。

商家通过设计性隐瞒(如缩小字体、口是心非的话术)或系统性造假(如虚构原价),诱导消费者冲动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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