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分析了清代的司法官员徐士林在判词中的说理方法和技巧,以及其对于当代司法裁判的启示。通过构建合理情境、从事理和人情两方面展开事实认定的说理,徐士林的判词具有高超的说理水平,能够加强司法公信力。文章还提及了最高法、公安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的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答记者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判词的重要性
判词是司法官吏教化百姓,实现“无讼”理想的重要载体。通过判词的说理,可以加强司法公信力,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体悟到法律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引领和人文关怀。
关键观点2: 徐士林的说理技巧
徐士林在判词中善于从事理和人情两方面展开说理,通过构建合理情境来唤醒当事人和公众的特定情感,进而展开说理工作。这种方法能够加强司法公信力,对当代司法裁判具有启示作用。
关键观点3: 当代司法的借鉴
当代司法可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中,借鉴徐士林的说理技巧,加强司法公信力。同时,也需要法官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高超的说理技巧。
关键观点4: 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
最高法、公安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了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对于加强鸟类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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