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该文章介绍了晋江市人民法院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信息进行公示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章主要介绍了晋江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示被执行人信息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公示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息。
被公示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键观点2: 文章列出了多个被执行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涉案金额、身份证号、执行案号以及住址等详细信息。
被执行人中包括自然人李艳连、黄锭波以及公司杭州有求必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
关键观点3: 文章还提到了特别说明,强调了案件信息的来源、解释权,以及信息公布的渠道等问题。
提醒读者如对该信息有异议,可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核实。若已履行完毕,可向晋江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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