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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36号文正式文件下发:存量0.332元/度,增量竞价0.2~0.332元/度、比例85%

光伏见闻  · 公众号  · 政策  · 2025-11-13 12:45
    

主要观点总结

山西省近日发布了关于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三个文件,以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这些文件涉及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电价执行细则以及机制电价的具体规定。存量项目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的上网电量按现行政策执行,而增量项目则需参与电力市场形成电价。机制电价方面,包括竞价上限和下限,以及增量竞价主体的范围等细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电价政策不同

存量项目在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上网电量按现行政策执行,而增量项目则需参与电力市场,由市场形成电价。

关键观点2: 机制电价的细节规定

机制电价包括竞价上限和下限,首次竞价上限按燃煤发电基准价格确定,下限为0.2元/千瓦时。增量竞价主体为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计划投产的增量项目。

关键观点3: 电量认定的方式和机制电量比例

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电量认定方式有所不同,机制电量比例原则上按照具体新能源项目非市场化电量平均占比确定。其中,集中式平价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8.5%,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项目的机制电量规模则按年度进行折算确定。

关键观点4: 竞价申报充足率的要求

设置竞价申报充足率,首次竞价不低于1.2,若不足则相应调减机制电量规模直至满足充足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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