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调整内容包括婚假、生育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规定,并建立了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完善婚假制度
依法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则增加五日。
关键观点2: 延长生育假
符合规定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可再申请延长生育假三十日。
关键观点3: 延长男方护理假
将男方护理假由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以鼓励男方照护妻儿,共担责任。
关键观点4: 建立育儿假制度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十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关键观点5: 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以及完善婚育假期落实保障机制。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