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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性极大!朝主管脸上吐痰,法院为何判开除违法?

子非鱼说劳动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9-09 11:34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概述,公司因员工违纪行为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员工对违纪事实部分认可,但否认见过公司的《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法院认为公司在未充分举证证明已向员工公示该规定的情况下,法律依据不足,且处罚过重,因此裁定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公司主张员工存在违纪行为,包括擅自离岗和侮辱主管,拟依据《员工奖惩管理规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2: 员工抗辩

员工承认部分违纪行为,但提出抗辩,包括认为提前就餐是普遍现象、受到主管的刁难等。同时否认见过《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关键观点3: 法院意见

法院认为公司在未充分证明已公示《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合法律依据不足。且认为员工离岗时间较短,侮辱主管事出有因,不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处罚过重不符合法律规定。

关键观点4: 裁决结果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原告向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告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1,0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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